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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碎玻璃可以分為兩種,一種為玻璃瓶廠內的碎玻璃,另一種為廠外碎玻璃,器皿玻璃瓶的廠內碎玻璃主要來源于吹制過程中的廢品、桿頭碎玻璃以及退火進程中破損的碎玻璃等。
這些碎玻璃并不是玻璃瓶廠的廢品,他們可以運用于玻璃的質料,但是在出產的進程中,對各種的碎玻璃一定需要加強辦理,尤其是那些有色彩料的各種碎玻璃以及桿頭料碎玻璃,要分門別類地進行保管,不能彼此污染,應有各自的一個專門的堆積場所,在運用之前應該要清潔還有選擇。
對于碎玻璃的大小并沒有較為嚴厲的規定,但都應當均勻使用。依據實習,如果碎玻璃的大小過細,則合作中的純堿會比碎玻璃先反應,導致合作猜中的各種石英砂難于熔解,給玻璃的熔質過程帶來不利。一般情況下,碎玻璃的大小巨細適合控制在兩至二十mm之間,對這樣有利于玻璃熔化。但考慮到加工處置等因素,一般用20——40mm的大小也可以滿足出產的需求,過于大的碎粒則應該在破碎后才運用。
玻璃器皿的出產因為它的產值相對小,玻璃質量的需求較高,因而那些徐州玻璃瓶廠大多不用廠外的碎玻璃,就算運用,也一定會要事前掌握其來歷以及玻璃的成分。關于循環地運用廠內的碎玻璃時,要思考怎樣彌補那些氧化物的丟失,并依據相關玻璃化學的構成改動現狀并及時地調整料方,堅持維護玻璃成分的安穩。
對于一些色彩料的碎玻璃參加,因為顏色成分蒸發,至使玻璃色彩變淺,某些上色的離子也會賤價過渡,使玻璃的原本色彩改動,應該依據出產的實踐進行彌補和調整。因此,玻璃瓶生產廠家的碎玻璃并不會被當成廢品浪費掉,而會被合理地再利用,做成有用的玻璃制品。